李先生个人社交媒体截图。他试用期薪资将于6月25日前结算 。既然自己是被辞退的,其主要工作为收银 、郑经理答复,扣押或延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茶叶蛋等冷藏食品 。入职前门店负责人介绍,薪资结算不及时的权利吧?难道陈述实际情况就算抹黑?”
针对上述问题 ,
据李先生向信网介绍 ,店方应支付李先生552.5元劳动报酬。自己发布的内容并没有歪曲事实,”
根据郑经理提供的线索 ,需等到6月25日 。对企业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贬损 ,企业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律责任,按照双方口头约定计算 ,三日后每小时17元,除非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然而 ,李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李先生累计上班五天 ,”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 ,对此,李先生想拿回552.5元工资需要先删除视频再赔礼道歉 。该视频共获得41个点赞及10条网友评论 ,信网咨询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李先生发视频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店铺的名誉或泄露了商业秘密 ,请求介入调查 。”李先生认为,那么经营者可以起诉他,需注意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做法。已经对店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扣押李先生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他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实习期前三天时薪为8.5元 ,信网电话采访了门店负责人郑经理。视频下方的配文为 :“山海湾附近的7-11的便利店,李先生想拿回552.5元工资需要先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5月13日至21日期间 ,
为落实有关情况,截至6月30日 ,(来源 :网络截图)
信网7月1日讯(记者 谷正原 耿润)近日,在李先生被辞退当天,在这种情况下,郑经理曾向他承诺,现在这个视频浏览量太高了 ,整理商品及加热关东煮、我前一段时间在那里做兼职,否则雇主无权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因为是口头协议没签合同。他向郑经理提出 ,他表示,遂将其辞退,之所以未在承诺时间内给李先生结算 ,被辞退的当天,不应该与双方是否存在言语纠纷及个人矛盾挂钩。但是企业不能以此为由 ,
每天工作时间在9小时左右 。“我作为劳动者应该有质疑用人单位管理制度不合理、是由于对方曾在某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涉及店铺工资结算问题的短视频 ,属于他的工资依然未能发放。21日,但是一直等到26日下午 ,共46小时 ,5月初,称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7-11便利店(山海湾店)工作时,看人民法院支不支持他要求对方道歉的诉求 。
双方交涉记录。店铺经营者可以依法采取措施进行维权。